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拖拉机上路行驶作出相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全天禁止拖拉机在城市快速道路(内环)以内(含)所有道路以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至双凤桥立交双向路段)上路行驶。
二、本通告中未涉及的拖拉机其他限行路段通行规定,以各区县实际道路交通禁令标志设置为准。
三、拖拉机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严禁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四、驶入禁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