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警方全力开展“法治通城”行动,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管理、法治的手段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时,市公安局党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党委一班人也深刻意识到:法治的课题不单单是面向市民群众,更是面向交警。
在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深圳交警今年以来在队伍内部深入开展“法治强警”行动,全力打造法治警队、阳光警队,多措并举,通过自纠自查、联合查处等机制肃贪反腐。
今年8月份,深圳市文明办发布了2014年第二季度我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窗口行业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数据 显示,市民对交警服务的满意率高达99.84%。这说明,在深圳,群众对交警队伍建设总体是满意的。但也有个别交警和临聘人员,他们无视法纪,利欲熏心, 在路面执法与车驾管业务办理中,利用手中的职权为自己谋取黑色利益,让警队蒙羞。
市交警部门主要负责人昨日表示,在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任务日趋严峻的当下,在深圳全力开展“法治通城”行动 的同时,打造一支纯净廉洁、阳光法治、作风正派、富有执行力和战斗力的执法队伍是必要保障。“队伍出现问题,交警将严格彻查、公开通报、严肃处理,对涉案 人员坚决不遮丑、不护短,并主动曝光,将队伍建设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对队伍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主动予以曝光,接受公众监督,这对深圳交警尚属首次,凸显了深圳市公安局、深圳交警打造“阳光警队”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