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分局借鉴锦州征稽局北镇分局关于稽查催缴的做法,结合分局实际,制定了新的催缴考核办法。每个月打印出漏征车辆清单后,将欠费当月的车辆分配给局长、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的有关同志进行电话催缴,要求有效催缴率达到70%;欠费两个月及两个月以上的车辆分配给稽查队进行上门、现场催缴,要求有效催缴率达到30%。截止到10月31日,各岗位人员有效催缴率均到达分局要求,累计漏征率1.19%,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74个百分点。
白塔分局借鉴锦州征稽局北镇分局关于稽查催缴的做法,结合分局实际,制定了新的催缴考核办法。每个月打印出漏征车辆清单后,将欠费当月的车辆分配给局长、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的有关同志进行电话催缴,要求有效催缴率达到70%;欠费两个月及两个月以上的车辆分配给稽查队进行上门、现场催缴,要求有效催缴率达到30%。截止到10月31日,各岗位人员有效催缴率均到达分局要求,累计漏征率1.19%,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7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