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首次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备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厅对第三批首次进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信用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初定信用等级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发布后,如对以上评价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在
2008
年
10
月
27
日前按有关规定向省厅基本建设处、监察处进行书面申述或举报,申述或举报的有效时间以信函发出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
024
-
23878036
024
-
23868751
通信地址:辽宁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处(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
19
号
邮政编码:
110003
)
附件:
第
三
批首次进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初定信用等级结果
辽宁省交通厅
二
00
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