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的批复》(编号08001),现将我局所属凌源和康平管理处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后出生);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下同)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的“2008年下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C类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步骤
1、报 名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按下表所列地址到相应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名。
招聘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甲404室 024-82364419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朝阳管理处 锦朝高速公路朝阳南出口处 0421-8735368-235090
2、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两项权重比为5:5。笔试时间及地点请于10月24日查阅辽宁省交通厅网站。
3、资格审查和面试
(1)面试人选比例
面试比例为3:1。
(2)面试前资格审查办法
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缺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面试时间、办法及要求
面试时间定于11月上旬,具体时间请查阅辽宁省交通厅网站。
面试办法:招聘单位组成面试小组实施面试。面试小组由有关工作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对面试过程进行监督。面试小组成员对应聘人员的气质仪表、岗位适应能力、专业知识要求、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4、考核
(1)笔试、面试权重为4:6,按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序,1:1比例进入考核。
(2)考核。招聘单位通过查阅档案和到其原工作(学习)单位考察的形式,对拟聘用人选的政治思想情况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5、体检、公示及聘用
1、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公示
省交通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网上公示,网址为:辽宁省交通厅网站,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访、电话、信函方式向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处反映,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十九号甲,联系电话:024-82364419,邮政编码:110003。
3、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82364419。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请查阅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
附件一:2008年下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C类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