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指南

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含有数千种物质,主要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硫氧化物、芳香烃以及醛类等,其中100多种已被证实为 致癌物质。由于机动车排放属于低空污染,处于人们的呼吸带上,所以对人体的健康有着直接影响。车况比较恶劣的老旧机动车虽然保有量比例并不高,但受技术水 平的限制排放通常无法达到标准,因此对于老旧机动车的淘汰势在必行。

        为了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引导和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苏州市政府决定对2015年10月31日前提前淘汰 (不含转出)的老旧机动车实施补助。下面编辑就补助的范围、补助标准、办理时间与地点以及补助流程为大家做一个详细解读。       ● 补助范围       此次补助针对的是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车,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享受政府补助:     ① 机动车在本市登记注册;     ② 机动车于2015年10月31日前拆解,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③ 车辆提前报废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者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       值得注意得是,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机动车和已享受其他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在此次补助范围之内。         如果无法确认车辆是否满足补助条件,可以登陆“老旧机动车淘汰补助自助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点击查询】         ● 补助标准       对于提前淘汰的老旧机动车将根据燃料类型、车辆类型、登记年限,分时段实施差别化补助标准。       2014年8月31日前拆解,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下表标准提高50%进行补助;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 间拆解,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下表标准进行补助;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拆解,并于2015年11月30 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下表标准减半进行补助。拆解日期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日期为准。         根据《江苏省省级老旧机动车淘汰专项引导资金奖补办法》,2000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客车和中、重型汽油车,2007年12月31 日以前注册登记的中、重型柴油车(上表中带“*”车型),同时享受老旧机动车淘汰省级专项引导奖补资金400元/辆的补助。       ● 受理时间       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补助申请。         ● 受理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以及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均有办理点。申请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的车主应前往机动车注册地属地进行相关手续办理。如机动车为转移登记的,则以2014年1月1日前的转入登记地为准。       苏州市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受理地点:苏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苏州市驰云路1号)办证大厅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窗口,咨询电话:66655950。          张家港市受理地点:张家港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张家港市长安北路579号)办证大厅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咨询电话:68688631。         常熟市受理地点:常熟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老旧机动车回收窗口(常熟市古里镇新桥村环城河仓储区红星美凯龙南侧),咨询电话:52300224、52301653。         太仓市受理地点:太仓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太仓市新区常州路11号)办证大厅,咨询电话:53446986。         昆山市受理地点: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昆山市前进中路219号)公安局服务窗口,咨询电话: 50350627,57554423。         吴江区受理地点:吴江区行政审批中心(吴江区人民路998号)环保窗口,咨询电话 63982382。         ● 补助流程       1.车辆拆解注销。     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携带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移申请表》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点,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2.申请办理。     车主携带以下材料,到补助申请受理窗口办理补助申请:     (1)《苏州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在受理窗口领取或从苏州环保局网站www.szhbj.gov.cn下载);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     (3)《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4)身份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5)车主本人工商银行账户或者单位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由各地自行指定银行)。       补助申请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证明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审核发放。     环保、公安、财政、商务等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联合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车辆,由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助资金支付手续,将补助资金连同省级引导资金直接支付给车主。         编辑点评:政府对于机动车增量的控制和存量的消减固然能大大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但同时也呼吁大家通过自己力所能及的行动,例如购买或更换尾气排放标准高、排放污染低的车辆;在满足行驶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择小排量车辆出行;积极参与、支持绿色出行活动,宣传环境保护理念来为保护自己和他人健康做一份应有的贡献。
网址:m.weizhang8.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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