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关于进一步加强春熙路片区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了缓解春熙路片区交通拥堵,切实加强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的管理,营造有序、畅通与安全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于春熙路片区内的东大街上东大街段、东大街城守东大街段、城守街、大慈寺路、红星路三段、北纱帽街、南纱帽街、南糠市街、东糠市街、西糠市街、油篓街机动车占道停放管理。

二、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以外,禁止占道停放机动车。

三、对违反禁停标志和标线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通过当场处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强制拖移,依法给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记3分。

四、广大市民可选择乘坐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春熙路片区。如需在该片区停放车辆的,应将车辆停放在路外停车场(库)。

本通告自2015年5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网址:m.weizhang8.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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