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开车门未注意观察 事故易发

  广西交安网桂林讯(通讯员 莫姗姗)路边停车后,“唰”地打开车门,这是不少驾驶员和乘车人的习惯动作。殊不知,开车门看似小事,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事故:轻者发生擦碰,重者伤人性 命。6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最近一个月,我市就发生了多起因开车门未注意观察导致的交通事故。

    3月1日10时许,何某开着小车搭载着杨某来到东华路青年旅社门口路段时,杨某打开副驾驶车门正要下车,后面一个老人唐某骑电动车避让不及一头撞上来,导致老人受伤,两车受损。

    后经秀峰交警大队民警认定,杨某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第3项规定,当事人杨某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唐某相应的医药费以及修车费用。

    3月10日上午9时许,在叠彩区凤北路与中山北路交会处发生一起出租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据民警了解,事故发生时,出租车驾驶员沈某搭载乘客到达目的地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因该路口有交警在执勤,沈某知道自己是违章停车故急于离开, “所以我当时只想赶紧收好钱就让他(乘客)下车,我好离开,没注意到他(乘客)直接打开右边车门就碰到了电动车。”沈某在事后对事故发生进行解释时这样 说。

    在该起事故中,沈某驾驶出租车在路口违章停车上下客且未及时提醒乘客打开车门时注意后方来车,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3月20日上午11时30分,朱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七星路由东往西行驶至三里店大圆盘东口,在没有观察周围的情况下,突然打开车门准备下车,正驾驶电动车行至此处的杨先生因刹车不及,车身刮到小车车门,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滑行了4-5米后才停下。

    “摔倒后,整个人都迷迷糊糊的,站都站不起来,直到有人从车上下来把我扶起来,我才反应过来。”说起当时的情况,杨先生仍然心有余悸,“在路上遇到突然打开的车门就像前面突然出现一堵墙一样,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反应不过来”。

    据了解,最近一个月,我市就发生了多起因开车门未注意观察导致的交通事故。民警建议,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没停稳时,别开 车门上下人;停车后,应“二次开门”,即先将车门开拳头大小缝,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开门,可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即便车子停下了,也不应放松警惕。

    另外,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驾驶人开门下车前本人要注意观察,停车后应将门开拳 头大小缝隙,确认安全再开门。对于骑车人、行人来说,路过停在路旁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注意保持与车辆的距离,防范突然开启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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