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市区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市区部分机动车禁行路段进行调整。小编从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以下信息。
一、因江海大道高架东延段和地面道路以及通京大桥建成通车,从2015年1月4日起,对市区部分机动车禁行路段和区域进行恢复和调整,具体为:
1.恢复市区工农路(钟秀路至永和路)路段、钟秀东路(工农路至通京大道)路段的货运汽车禁区;
2.取消市区通京大道(钟秀东路至江海大道)以东、钟秀东路(通京大道至通富北路)以北、江海大道(通京大道至通富北路)以南、通富北路(钟秀东路至江海大道)以西围成区域(包含上述路段)的货运汽车禁区;
3.恢复市区工农路(濠北路至江海大道)路段的公交专用车道,规定时间段内其他社会车辆不得借道通行。
二、从2015年1月4日起,新增市区观音山地区机动车禁行路段。
1.市区太平路(国胜路至青年东路)路段,学生上放学期间每日7时至8:30时、15时至17:30时,禁止各类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含持有通行证车辆);
2.市区国胜路(通富北路至胜利路)路段,学生上放学期间每日7时至8:30时、15时至17:30时,禁止各类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含持有通行证车辆);
3.市区胜利路(青年东路至洪江东路)路段,学生上放学期间每日7时至8时、15时至17:30时,禁止各类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含持有通行证车辆);
4.市区观阳路(通富北路至太平路)路段,学生上放学期间每日7时至8时、15时至17:30时,禁止各类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含持有通行证车辆)。
三、从2015年4月1日起,市区原各类拖拉机(含变型)、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运输车、三轮汽车禁止通行范围扩大至南通市区(崇川区、港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境。
本通告未作规定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届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自觉遵守,文明交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