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加强整治校车违法

根据小编从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了解到的信息,为切实加强西宁市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西宁支队结合西 宁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和公安部第123号、124号令等法律法规,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强整治校车违法,有的放矢开展宣传教育,严防学校师生群死群伤 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大力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一大队执勤中发现一辆悬挂青A25918号牌的校车超员,应载12人,实载17人,民警随即按照相关规定,将校车、驾驶证、行驶证暂扣,上交大队办公室进一步处理。湟中大队在检查湟中县老幼堡幼儿园时,发现正在幼儿园门前接送幼儿的牌号为青AEJ787的力帆牌 小型普通客车车厢内挤满了幼儿,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赵某某及车辆进行了控制,发现核定载客8人的客车内载有幼儿学生15人,赵某某无法提供驾驶证件,随即扣 留车辆并联系幼儿家长自行将幼儿接回家。经初查,超某某持有C3低速载货汽车驾驶证,接送幼儿均系家长委托接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二是排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湟中大队自2月28日起会同教育、交通、卫生、工商、城建、文化等部门对全县220余所学校及幼儿园进行联合检查,抽检学校55所、幼儿园20所。同 时,对西堡中心学校、多巴中学、拦隆口中学、西宁卫校等校区周边缺少交通信号标志、非法载客问题突出、校门附近车辆较多学生不易出行等情况逐一记录、整理 后集中解决,对于校区附近集中载送学生、违法行为突出的车辆予以从严查处,努力改善校区周边交通环境,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三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积极开展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各大队积极协同教育部门走进校园,上交通安全课,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使学生掌握交通常识, 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大通大队组织全县幼儿园园长、幼儿园校车驾驶人,召开全县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会,要求各幼儿园高度重 视幼儿安全,强化校车源头管理,对校车要按规定投保承运人保险;接送幼儿过程中,要规范停车上下幼儿行为;未经车管部门批准变更校车手续的车辆坚决不允许 从事幼儿接送活动;聘请的校车驾驶人一定要符合驾驶校车所具备的条件;校车随车照管幼儿的人员要责任心强,认真履行职责;校车副驾驶座不得乘坐幼儿,不得 在载乘幼儿时进行车辆加油;严格遵照和执行《校车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将校车和幼儿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接送幼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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