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物价局和财政厅日前下发了《规范和降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以及考试场地使用服务收费的通知》,2月1日开始实施。
据了解,此次驾考费用调整后,科目一由原来每人次63元降至40元,并取消了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收费。科目二每人次40元,不包含考试场地使用服务费,且 当日预约的第二次补考不用再交40元补考费。科目三由原来每人次170元降至120元,含考车费用且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补考不再另行收费。三轮汽车、摩 托车驾驶员考试按上述同科目收费标准减半收费。同时,对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初考考试不合格的每个科目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重新考试的考试费按上述标 准执行。
市民张先生去年在宁通驾校报了名,科目一顺利过了。可科目二(场地)经历了4次补考,花了680元。得知驾考费用降低后他算了下,新政策考4次的费用只有210元。
此外,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地使用服务收费也有两方面变化。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即科目二考试)的小型汽车(C1、C2)、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 (C5)由原来每人次170元降至70元,减少了100元,且当日预约考试中第二次补考的不再收费;大中型客货车(A1、B1、B2)、牵引车(A2)、 城市公交车(A3)为每人次170元,且当日预约考试中第二次补考的不再收费。
机动车驾驶非许可考试(即科目二模拟考试),以及机动车驾驶非许可考试场地使用服务、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可由经营机构根据市场供求、竞争状况和经营成本等因素自行决定。如遇不按规定执行的可拨打“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