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驶员最讨厌:滥用远光灯
上海驾驶员最讨厌遇到哪些开车陋习?一项调查显示,有72.3%将票投给了“滥用车灯型,开远光闪瞎全世界”。
制图 周培骏
“乱打远光灯引发的事故,上海也曾发生。杨浦大桥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车祸,主桥面上一辆中型货车与一辆出租车迎面相撞,事故造成出租车上4人死亡、1人重伤,货车上3人也不同程度受伤。
据报道,这起惨烈的事故就是因为远光灯致盲导致。记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夜间行车使用灯光有多条明文规定,如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交警表示,和 开着远光灯的车辆会车时,尽可能躲开发光点,眼睛可以看前方道路右侧的边缘处。同时放慢车速,甚至可以靠边停车,安全让行后再继续行驶。你也可以采取远近 光变换的方式提醒对方,如果对方依然不自觉,没关闭远光灯,你也不要用远光灯“对攻”——晃到对方只会增加危险。
“捉摸不定型,最爱乱变道加塞儿”也让6成网友赶到不爽。“小 擦小碰这么多,大多是因为加塞。有时想想,我排了这么长时间队,凭啥要让插队的,但不让么又难免要出事故,真是好难。”交警表示,一些驾驶员以为“加塞” 只是不道德行为,但事实上,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一旦被发现或监控拍摄下来,除了罚款外,还要被扣分。所以在遭遇路堵时,请有序排队。另外,如果确实因 为走错道,路口变道不是最好的选择,驾驶员最好是先按当前的车道通行,然后再择机调头。
还有51.1%的网友不愿碰到边打电话边开车的司机,所以将票投给了“事务繁忙型,打着电话龟速慢行”。交警介绍,不用手机、使用安全带这样的行为,在交通法规中有着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第六十二条则明确禁止“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 上海交警总结交通死亡事故十大主因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事故处对去年以来的死亡事故作了一番梳理,总结出上海交通死亡事故十大主因,提醒市民和驾驶人:很多不良驾驶习惯的代价不仅是罚款和扣分,还有血的教训。
据警方统计,截至2014年11月11日,上海市共发生死亡事故690起,造成711人死亡。
这个统计数字可能让很多人吃惊:酒驾、闯红灯、超速也就算了,不按规定让行,为何竟然成为最大的“杀手”?事实上,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原因,一直以来都是死亡事故的大头。
据交警总队事故防范处副处长侯心一介绍,所谓未按规定让行,细究起来可能有二三十种情形,一般最为普遍的是指过斑马线时不让行人、转弯车辆不让直行车辆先行、调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等违法行为,“这些都是驾驶人的基本常识,却是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的最主要原因。”其中排行前十位的事故原因分别是:
1.未按规定让行70起,占死亡事故总数的10.1%;
2.违反交通信号23起,占死亡事故总数的3.3%;
3.酒后驾驶19起,占死亡事故总数的2.8%;
4.无证驾驶18起,占死亡事故总数的2.6%;
5.超速行驶12起,在死亡事故总数的1.7%;
6.违法倒车10起,占死亡事故总数的1.4%;
7.违法上道路行驶8起,占死亡事故总数的1.2%;
8.违法变道6起,占死亡事故总数的0.9%;
9.逆向行驶4起,占死亡事故总数的0.6%;
10.违法占道行驶4起,占死亡事故总数的0.6%。
上述十项违法行为引发事故的起数占死亡事故总数的25.2%。
● 发生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时间集中在日间
上海交警总队表示,去年1-10月上海共发生死亡两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9起。统计显示,发生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时间主要发生在日间(6-18时),共发生11起,占57.9%,其中9-10时发生2起,占日间时段事故数的首位。
驾驶人肇事情况分析显示,外省市驾驶员共发生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13起,占68.4%,其中在事故中承担主责以上的有9起,占外省市驾驶员肇事数69.2%;驾龄在5年以上的驾驶人发生事故10起,占外省市驾驶员肇事数76.9%,其中驾龄在5-10年驾驶人肇事较突出,共发生6起,占外省市驾驶员肇事数46.2%。
从车辆肇事情况看,货运车和小客车发生事故较多,货运车发生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9起,占47.4%,其中大型货运车7起,轻型货运车2起。小客车发生事故6起,占31.6%。
在2人及以上的死亡事故中,肇事原因主要是违反交通信号、违法装载、操作不当、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超速行驶、违法逆向行驶、未按规定让行等,上述原因共引发事故11起,占57.9%,其中前四种违法行为分别发生2起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