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高速公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市管辖的十白(G7011)、郧十(G59)、十房(G59)、麻安(G4213)四条高速公路,将于近日正式开展流动测速,采集机动车超速违法信息,并依法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证据。
现将流动测速点的限速值通告如下:
一、G7011十白高速公路双向全程,限速80公里/小时;
二、G59呼北高速(郧十段)公路双向全程,限速80公里/小时;
三、G59呼北高速(十房段)公路双向全程,限速80公里/小时;
四、G4213麻安高速(谷竹段)公路双向全程,限速80公里/小时。
对违反限速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本着人性化执法原则对除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速在20%以下的一律予以警告处理,不作罚款处罚,但发生交通事故将按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以上道路限速规定安全驾驶,安全回家!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