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公交管通〔2015〕32号
为缓解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均衡路网交通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照《厦门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决定在我市部分道路对载货汽车采取限制禁止通行的管理措施,具体规定通告如下:
一、思明区道路载货汽车限行时间及区域
(一)每日7:00至9:00、11:00至20:00,思明区道路(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二)每日7:00至9:00、17:00至20:00,思明区道路(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二、湖里区道路载货汽车限行时间及区域
(一)每日7:00至9:00、17:00至20:00,湖里区华荣路、南山路、吕岭路、金尚路、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吕岭路段)、江头东路、江头西路、江头南路、江头北路、台湾街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二)长岸路高架桥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长歌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三、部分桥梁隧道及快速路载货汽车限行时间及区域
(一)海沧大桥:每日7:00至9:00、17:00至20: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大桥主桥左侧行车道设为小型客车专用车道,禁止其他车辆驶入。
(二)集美大桥:每日7:00至9:00、17:00至19: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三)厦门大桥:每日7:00至9:00、17:00至19: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和具有载货功能的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通行。
(四)翔安隧道: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五)仙岳路:仙岳路高架桥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仙岳路地面东渡路口至环岛干道路口段(环岛干道路口至金山路口段辅道除外),每日7:00至21: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六)成功大道(演武大桥至湖里大道口段):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每日7:00至9:00、17:00至20: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四、执行公用事业、邮政、抢险救急等任务的载货汽车,由使用单位将车辆用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备后,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因生产、建设和临时特殊需要在禁行路段行驶的载货汽车,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五、本通告自2015年6月16日0时起执行,此前有关限制载货汽车通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以上规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