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马尾“阳光城山与海”建设项目土石方爆破施工延期,为确保爆破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在爆破施工期间,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2015年5月9日至6月17日,每日10时至10时30分和16时至16时30分,104国道2317Km+700m至2317Km+900m道路(位于104国道马尾隧道以西约500米处)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每次爆破管制时间约为5分钟,请途经爆破地点的市民按照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行,注意安全。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