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大屯隧道任性飙车 这是公然践踏法律尊严

大屯路豪车飙车事件发生后,豪车、飙车、隧道超速这些抢眼的关键词无疑给网上的段子手们提供了发挥想象 力的空间,一时间关于肇事车主唐某、于某的背景,唐某、于某的爹的背景的传闻甚嚣尘上。对于这场事故的其他枝节,笔者并没有八卦的兴致,今天主要来和大家 聊聊街道飙车的那些事儿,谈谈那些人。

“精彩”回顾:4月11日  “大屯路隧道版”《速度与激情》

 

4月11日22时许,朝阳区大屯路隧道内两豪车飙车发生严重事故。一辆绿色兰博基尼的车头被完全撞毁,另一辆红色法拉利 右侧车门脱落。警方认定两车在隧道内行驶的瞬间最高时速超过每小时160公里,存在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违法行为。目前驾驶人唐某、于某二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评论:

 

街道飙车为法理所不容 所有让法律靠边站的人最终也会靠边站——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几乎在《速度与激情7》挟天风海雨之势席卷国内数以亿计的票房的同时,一场夺人眼球的飙车事故抢走了不少关注度,并且为Duang这个火得一塌糊涂地网络流行词添加了新的诠释。剧情梗概是,两辆高档跑车在限速60公里每小时的北京朝阳区鸟巢附近的大屯路隧道飙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据称,最高车速高达160公里每小时。

 

Duang地一声,或者是DuangDuang了若干声过后,接下来的场景就有图有真相了:大屯路隧道长达1公里的隔离护栏被碾成麻花,隧道北侧墙皮被开膛破肚地撕出一个大约70平方米的硕大豁口,露出森然的钢架及线缆,肇事的一辆法拉利458型跑车已经毁容得像被大口径散弹枪打过,而另一辆“江湖”人称“小牛”的兰博基尼-Gallardo则直接被撞成了一摊牛肉,所幸无人身亡。

 

豪车、飙车、隧道超速这些抢眼的关键词无疑给网上的段子手们提供了发挥想象力的空间,一时间关于肇事车主唐某、于某的背景,唐某、于某的爹的背景的传闻甚嚣尘上。对于这场事故的其他枝节,笔者并没有八卦的兴致,今天主要来和大家聊聊街道飙车的那些事儿,谈谈那些人。

 

《速度与激情》系列电影的观感体验告诉我们,速度是能够制造激情的。当今F1赛车比赛的年收视率已高达600亿人次便是明证。喜欢PK速度并不丢人,不仅是美国人喜欢,中国人也喜欢,甚至中国古人也喜欢。

 

2000多年 前,中国古人没车可飙,只好飙马。大家都知道,战国时候齐国的大将军田忌嗜好赛马,有事儿没事儿就参加国君齐威王组织的拉力赛,后来在赛马场上邂逅了军事 天才孙膑,并藉着这段经历光荣入选了中学语文教材。封建时代的赛马有赛马场,而汽车社会的飙车有赛车场。如今喜爱飙车的人在北京这样的国际性大都市为数不 少,而赛车场同样为数不少。

 

按理说,“菜 鸟”们通过正规途径去赛车驾驶学院报名学习充电,“大神”们去参加正规的场地赛或者拉力赛,是多么和谐的业内氛围。按照常理分析,飙得起车的的人不大可能 付不起赛道的租金,更不大可能不知道“赛道”和“街道”对于“飙车”这种特殊行为截然相反的意义。可就是有那么一小撮人,不知道他们在面对正规的场地拉力 赛道是底气不足还是压根不屑,反正他们宁愿以呈几何级数的超速方式,在限速60公里每小时的公共隧道把车开到160公里每小时,也要保持着飙车不上赛道的气节。实际上,若真上了赛道,他们别说飙到160公 里每小时,就算飙成航天飞机,既没人阻拦他们飞起来,也没有哪条法律说他们超速,其“用户体验”显然是“街道”望尘莫及的。何况,在赛道上你不慎滑出去 了,扫到的也许只是一棵树,在街道上不慎滑出去了,扫到的就可能是一群人。当然,这些“大道理”也许并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

 

需要指出的 是,他们这群人不仅热衷于在街道上发掘速度的极限,还不断刷新着道路交通安全的下限——街道飙车不仅超速,它经常与逆行、非法占道等危害性极大的违法行为 交织在一起,严重威胁着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这次的大屯路隧道飙车事件,经北京交管局的警察蜀黍们调查取证可知,“于某、唐某存在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 违法行为”,怎么理解“追逐竞驶”呢?追逐竞驶从字面分析不难看出,“竞”是目的,“逐”是手段。为了“竞”,隧道和赛道悄然无息地完成了角色转换,隧道 俨然变成赛道,是“逐”的战场;为了“竞”,隧道飙车的违法成本当然是不用考虑的,限速60公里还是70公里还是80公 里的限速标志当然是不用理会的,自己的安全在所谓的娴熟车技保障下是不用担心的,连自己的生死都“置之度外”了,别人的生死就理所当然地被置之了“度外的 度外”。于是法律不要了,危险不顾了,手段当然也就不择了。此次大屯路隧道飙车事件中,肇事车辆是否像有些网友反映的那样,存在逆行违法行为,仍有待警方 的进一步调查,但是在著名的2013年北京东坝飙车事件中,就出现了两辆参赛车辆占据了相反方向的两条车道你追我赶的荒谬场景。

 

应该说,这一 小撮街道“飙车党”代表着社会上的一小撮人,他们视规则纪律为繁文缛节,视公德良知为迂腐蠢笨,视遵纪守法为固步自封,视破坏契约为推陈出新。明明“向左 走”是健康的体育竞技项目,“向右走”就是危险的违法行为,但街道上的飙车党们往往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这些人不断出现的最大危害,是对公共秩序和公共 安全的嚣张藐视和对法治精神的无情践踏。西汉太史公司马迁曾在《史记·循吏列传》中说“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2011年, 自“追逐竞驶”作为危险驾驶罪的罪行之一写入了刑法修正案(八)以来,全国各地的交警蜀黍们依法对街道飙车行为开展了持续高压一视同仁地严厉打击。此次大 屯路隧道飙车的主角于某、唐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他们即将面临的可能的最高六个月的看守所之旅,可谓是法律对挑战者们的有力回应。避免几年前杭州 胡斌在斑马线上狂飙撞死谭卓的悲剧重演,已成为法治社会的一大基本共识。

 

实际上,街道 飙车为法理所不容,与情理亦不通;不但普罗大众所不齿,亦为“江湖中人”所不屑。身兼作家、赛车手、“国民岳父”等多重职称的韩寒曾经就撰文指出,“我觉 得任何车手都不应该在街上开快车”在他眼里,“街道飙车是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京城的地下飙车族中大名鼎鼎的“二环十三郎”陈震,也曾在十年前因在二环 飙车而在看守所呆了7天之后,谆谆告诫后辈要飙车进赛道,切莫马路飙车;闻名遐迩的京城SCC超跑俱乐部,对飙车这种危险驾驶行为也有着“逐出师门”式的打击力度:“如有发现,一律开除会籍”——这无疑令我们欣慰——尽管有个别人前赴后继地以身试法,也并不能掩盖他们在法律和道德上均已陷入早已人人喊打的尴尬处境。

 

鸟巢飙车事故 中,两名驾驶人被刑拘,两辆豪车皆受重创,大屯路隧道部分路段满目疮痍,经济损失不菲。但换个角度看,毕竟这次交通事故只造成了一人轻伤,一场极其危险且 极具风险的交通行为,在可能酿成无可挽回的重大人员伤亡事故之前,以造成较轻的伤害为结果戛然而止,无疑是不幸中的大幸;而我们再从鸟巢飙车引发的媒体舆 论和社会讨论看,如果这场飙车成为一次热烈的普法宣传,一场彻骨的道德叩问,成为街道“飙车党”幡然悔悟金盆洗手的转折点……一个不容置喙的事实是,他们 还年轻,他们的无知在一定程度上尚可有年幼当做借口,如果他们能认识到马路飙车是法治社会集中火力的箭靶,是文明社会不可容忍的龌龊,是时候收起自己那无 知而危险的任性,做一个法律的遵守者和捍卫者的话,便更是不幸中的大幸。

 

说了这么多,归结为一句话:那些让任性和自我占中间,让法律靠边站,让道德靠边站的人们,最终会靠边站。

 

(文/毛圣明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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