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年检,就是指每个已经取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给车辆做体检,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
★ 检测时间 ★
免检政策:
据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运营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
享受免检政策的车辆范围: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包括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
享受免检的期限:6年,包括在今年9月1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具体说来,即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两次的免检优 惠;2010年9月1日以后,但是在2012年8月31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的免检优惠。对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应在 9月1日前参加第二次年检,所以不享受免检优惠。
市交巡警总队提醒:所谓免检,只是免除上线检测。车主仍然需要每2年定期检验,提供交 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并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而如果在免检期间,车辆发生过造 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就恢复原规定参加检验。
享受免检政策的车辆需要到环保线领取环保标。
非免检车辆:
一般审车日是对应行驶本上的注册日期,或者是上户的时候人家告诉你的日期,车辆年检时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一检;超过5年的,6个月一检;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一检;超过10年的,6个月一检;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两年一检;超过6年的,一年一检;超过15年的,六个月一检。
❤ 携带证件 ❤
1.交强险。首先年审前,看一下含车船税的交强险有效日期,如果已失效或者在审车日期后三个月之内到期,建议提前办理按期续交,避免耽误您和办事员的时间;
2.车主或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
3.车辆行驶本;
4.其他:验车之前到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查询自己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如果有尽快处理,处理完交通违章即可按照以下流程审车。
⊙ 检测流程 ⊙
1.将车辆驶入外检停车区排队待检;
2.将行驶证交于外检员,由外检员对车辆进行外观人工检验并填写机动车环保检测信息表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人工检验部分),将车辆的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放置在车辆副驾驶;
3.持行驶证和机动车环保检测信息表到登录室录入车辆信息,车辆检测信息发送完毕后,由引车员领取被检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查验信息表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人工检验部分)开车上线。
4.登录完毕后,拓号员拓印车架号。
5.持机动车环保检测信息表和行驶证复印件,到营业室收费处缴费,缴费完毕,客户在营业室等候车辆下线。
6.车辆由检测站引车员开车上线检测。
7.车辆PDA拍照,小型车辆在车间PDA拍照,大型车辆在检测站外观查验区拍照。
8.车辆检测后,引车员将车辆钥匙、行驶证和该车的机动车查验信息表交于客户,客户在出表处查询检测结果,检测合格的,在报告单签章处领取检测报告单; 检测不合格的,根据不合格项进行调修,调修后客户到检测报告单处发送车辆复检信息,进行复检,直至车辆检测合格,领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签章结束 后,在用车辆客户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首次领取)及排气污染物测试报告在环保标志领取处领取车辆环保标志;新车客户去车管所外观查验中心查验外观后, 再去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新车入户手续。
9.营运车辆领取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后,客户去运营部门办理车辆营运证审验业务,在用车年审车辆客户在环保标志发放处领取环保标志。
10.持行驶证、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含车船税,挂车出示车船税票)、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到检测站营业室年检标志发放处,领取年检标志。
11.在年检标志签章处办理行驶证签章。在用车辆车辆年审业务办理结束。
免检车辆:
享受免检政策的车辆,在车管所业务大厅免费领取年检标志,只进行车辆尾气检测,尾气检测合格后领取环保标志,享受免检政策的在用车年审业务办理结束。
★ 注意事项 ★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时间上赶早不赶晚,这样会有富余的时间来解决突发事件;要带齐所需单据和证件,这样也可以避免麻烦;最后当年检遇到问题时,可以 多询问工作人员,他们会回答车主的大部分疑问。其实车辆的年检并不是一件麻烦的事,只要熟悉流程并做好准备工作,整个年检过程还是非常快的。
1、 交强险的保单是要在有效期内的;
2、 带齐所有可能会用得上的证件和文件;
3、 不要忘记带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
4、 如果车身经过改装或贴有不合法规的车标,请先清理干净再去做年检。
⊙ 其他规定 ⊙
1.年检的不合格车辆,应限期修复,逾期仍不合格的,车管所应收缴其行车牌证,不准再继续行驶;
2.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准转籍;
3.符合报废条件或使用超过规定年限的车辆,不予检验,并收回牌证,注销档案,予以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