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在象山大道南端关帝路至军马场路段中石化加油站前设卡进行酒驾专项整 治行动。13时30分许,曹某驾驶一小车见民警设卡欲逃跑,被民警拦停,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酒驾违法行为。在民警开具处 罚文书时,曹某询问:“酒驾该如何处罚?”民警回答:“记12分,罚款2000,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曹某听后,一脸惊讶,“处罚怎么这么严重?”
在1小时的整治行动中,民警就查获酒驾司机6人。
一直以来,为预防和减少涉及酒驾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起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除法定节假日、春运、暑假等旅游和运输旺 季、重大国事、外事以及体育赛事活动期间,组织统一酒驾查处的专项行动外,各交警大队还根据辖区酒驾行为发生特点和规律,针对性的开展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 相结合、联合其他警种一起执法等酒驾查处行动。
为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杜绝酒驾,营造“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良好氛围,交警部门决定从本月起将酒驾查处名单予以公布。如今,酒驾者除了要面临法律的严惩外,还将统一被媒体曝光。
据统计,截至4月7日,今年我市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56起,其中醉驾8起。从数据来看,市直交警大队、沙洋交警大队查处力度较大,钟祥、京山地区查处数 量不多。被查处的156名酒驾司机都将面临被执行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2000元的严处,且均需重新参加驾驶员理论考试,通过后方可在获得驾 驶证,而醉酒驾驶的司机则在5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