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安网北海讯 (通讯员 黄晓荣)4月10日,北海交警支队法制宣传大队收到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变更交通违法记录,当事人许某声称他的摩托车未到报废年限,但被交警部门当做报废车查扣了。
原来阿,在3月24日早上,许某驾驶号牌为桂EH8804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在国道209线处,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查询了该车的行驶证得知车辆从2010年4月起一直没有年审记录,而民警的警务通无法查询到该车的任何资料,于是民警将车辆作为报废暂扣。
北海交警法制宣传大队葛绮玲大队长介绍,系统无法查到该车的信息有几种可能,一是该车号牌并不存在,另外一可能是已到达强制报废标准,被系统强制注销,民警当时可能被系统误导了,该车其实尚未到达报废标准。
根据2012年底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四部委出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两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3年,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这两条规定违反其中一条均应被强制报废,规定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许某的车2002年4月入户,使用年限应为2015年4月,事发时未达13年年限,亦未违反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规定,所以他的车 未达到报废标准,民警依法将其违法行为“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改为“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在这里,记者还是得提醒下,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将被暂扣车辆,并强制报废,同时罚款500元,记12分吊销驾驶证,后果相当严重。
那么问题来了,民警在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很多驾驶员对这一规定并不了解,也不关心自己车辆的年检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摩托车入户后1至4年为两年一 审,5至13年为一年一审,比如说,2009年5月入户的摩托车,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如果三个检验周期都未年审,那么尽管他的车辆只使用6 年,也将面临着被强制报废的可能。
交警部门提醒:当前,北海交警部门正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广大市民注意自己的车辆年检情况,交警部门将加大整治力度 ,绝不允许逾期未年检,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