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能源中小客车补贴如何申请?近日,广州市发改委与财政局联合发布《广州市新能源中小客车 车辆购置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广州购买新能源汽车除了享受中央补贴之外,还有地方给予的车牌竞价补贴以及车辆购置补贴,需要购买 单位与个人自行申领。其中申领地方差额补贴的新能源汽车需在今年12月31日完成注册,而补贴拨付将于明年底截止。
单位与个人需自行申领
据 悉,2013年,广州发布《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方财政按照与中央财政2013年补贴标准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中小客车给予车辆 购置补贴。其中,补贴包括按照《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管理办法》中竞价收入资金给予的1万元/辆的车辆购置补贴;《广州市新能源汽 车推广应用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按照2013年中央补贴标准扣除上述1万元后,地方财政需对每辆新能源中小客车给予的车辆购置补贴。
《细 则》规定,申领广州地方补贴的主体包括是车辆生产单位,一是在广州市注册或车辆在广州市生产的单位(除此以外的为广州市以外车辆生产单位);二是车辆销售 单位,也就是广州市以外车辆生产单位在广州市设立的专门销售单位;三是车辆购买单位,采购广州市以外车辆生产单位(未在广州市设立的专门销售单位)的产品 的单位或个人。
不过,要获得地方补贴,上述三大主体的自行提交申请报 告,《细则》明确指出,新能源汽车在购买过程中,按照扣除中央补贴后的价格进行购买,并自行申领地方差额补贴。其中,申领地方差额补贴的新能源汽车须在 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册登记,补贴的申领及拨付于2016年12月31日截止。而申请车辆购置地方万元补贴,则直接拨付至车辆所有者银行账户。
车辆3年内外迁退还补贴
据了解,申请车辆购置地方差额补贴,车主需提供车辆生产单位、产品、公示信息、合同、发票、车辆行驶证等原始凭证和复印件,以及车辆汇总表和明细表等文件,于每年10月将补贴申领资料正式提交市发展改革委。
其中,车辆购买单位为出租车企业,且车辆用途为出租车的,需先将补贴申领资料提交至市交委,经市交委审核后提交市发展改革委。而市发展改革委对补贴申领资料进行汇总审核后送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据此拨付地方差额补贴资金给申请人。
不 过,享受地方补贴的车辆所有者自购买之日起三年内向广州市外转移过户且获得过地方财政补贴的车辆,需退还地方财政补贴。而车辆所有者可将地方财政补贴退至 该购置车辆的经销店,由经销店将补贴退还市财政。经销店收到车辆所有者退回的地方财政补贴后,应主动报告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并在收到退款之日起15个 工作日内将款项主动退还市财政,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