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限制货车行驶路线和区域的通告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货车行驶的时间、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禁止大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

  1.区域

  (1)东起新洲路(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含香梅路),南起深南路(含深南路),北至北环大道(含北环大道)。

  (2)东起龙城大道(不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与爱南路(含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段),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北至龙平公路(不含龙平公路)。

  2.路段

  北环大道(北环/龙珠立交至北环/上步立交段)、泥岗 路(黄木岗立交至泥岗/红岭立交段)、皇岗路、梅观路、罗沙公路、延芳路(罗沙边防通道桥至东湖公园南门段)、龙珠大道(北环/龙珠立交至沙河西路段)、 侨香路(香莲立交至深云路段)、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春风高架桥、深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深南/麒麟立交段)、笋岗路、莲花路、上步路、福民路、彩田 路、福强路、裕亨路、福龙路(香环立交至南坪/福龙立交段)、梅林路(梅山街至彩田路段)、梅华路(梅丽路至越华路段)、凯丰路、中康路、南海大道(港湾 大道至北环/南海立交段)、后海大道、东滨路、海月路、爱榕园路、工业六路、工业七路、近海路、公园路、太子路、兴华路、招商路、蛇口新街、蛇口老街、海 昌街、赤湾商业街、南新路、桂花路、松湖路、荔湾路、铲湾路、棉山路、前海路、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段)、梧桐山盘山公路、盐葵公路(盐三公路 至小梅沙段)、盐三公路、东海道(洪安路至永安路段)、宝安大道、东方大道(田园路至松岗大道段)、楼岗大道(107国道至松岗大道段)、松明大道 (107国道至松瑞路段)、光明大街(塘明路至迎宾路段)、光翠路、玉龙路(南坪快速路至新区大道段)、白龙路(玉龙路至新区大道段)、龙平东路(新全盛 酒店至龙岗老街)、雅乐园路(平南路至龙岗大道段)、龙园路(福临桥头至南联路段)、平南路(龙岗大道至龙平东路段)、龙兴街(龙平东路至龙岗大道段)、 二十米大街(龙岗老街路口至人人购物商场路口段)、圩肚街(龙平东路至华西街段)、向东路(第一市场至桥西街段)、龙岗路(鹏达路至龙岗大道段)、建新路 (中和路至龙岗路段)、翠竹路(建新路至龙岗路段)、中和路(三和路至建新路段)、沙河西路(北环大道以南段)、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冲之大道 (张衡路至稼先路段)、政丰北路(白石厦大道至福海大道段)、东部沿海高速公路(林场隧道至罗沙公路段)、龙珠八路、龙华新区建设路、龙华新区人民路(龙 观路至福龙路段)、民丰路、民安路、教育北路(横坪公路至龙腾路段)、龙腾路(教育北路以西路段)、雅园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坪山新区金田路、 坪山新区人民路(光祖北路至宝梓中路段)、坪山街道体育一路、碧三路、新合路(中集C场至比亚迪路段)、玉平大道北往南方向通往清水河和红岭路方向的右转 匝道、艺海路(含盐坝高速公路大梅沙匝道-艺海路口)、环梅路、G4(广深高速)和G5(机荷高速)鹤州出口往航站楼方向匝道、机场南路G4(广深高速) 鹤州入口往福田方向和广州方向匝道、机场南路主道全路段、腾龙路(民宝路至和平路段)。

  3.广场

  火车站东、西广场。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不含本通告内规定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的区域、路段和广场):

  1.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及福强路、福荣路,北至布心路、泥岗路、北环路(不含布心路、北环/龙珠立交至北环/沙河东立交)。

  2.路段

  翻身路(湖滨路至新安四路段)、前进一路(湖滨路至新安四路段)、创业一路(107国/道创业立交至新安六路段)、新沙路、三联路。

  (三)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松白公路(白芒联检站至西丽路段)北往南方向、南山大 道(北环/南山立交至东滨路段)、白石路、沿山路、科苑南路(深南大道至东滨路段)、和平路(宝安行政区域内)、民治大道(布龙路至工业大道段)、沙河西 路(北环大道至松白公路段)、科苑路(北环大道至深南深南大道段)、创业路。

  (四)每天7时30分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张衡路至贝尔路)。

  (五)每天8时至9时禁止大型货车在张衡路行驶。

  (六)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二、禁止小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深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行驶。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小型货车在书城路、金塘街、金华街、万象街、木棉花街、嘉宾路西段(宝安南路至金塘街)行驶。

  (三)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丽水路(学苑大道口至丽山路口)行驶。

  (四)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景田北片区:东起新洲路(不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不含香梅路),南起红荔路(不含红荔路),北至北环大道(不含北环大道)。

  (五)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六)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小货车在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行驶:

  1.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及福强路(不含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北至布心路、泥岗路、北环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北环路)。

  2.路段

  梅林路、梅华路、梅丽路、凯丰路、中康路、后海大道、南海大道(北环/南海立交至港湾大道路段)、南山大道(北环/南山立交至东滨路段)、梅观路(北环大道至南坪快速路)。

  3.广场

  火车站东、西广场。

  三、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小型货车是指轻型或微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

  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7月21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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