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警严打飞车抢夺街面犯罪

    从11月20日至2009年2月20日,交警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以打击“飞车抢夺”为重点的打击街面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打击重点整治范围是主城11个区,以及合川区、永川区、璧山县、铜梁县、开县等“飞车抢夺”街头犯罪案件的高发区域、路段。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处理一批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销毁一批无牌、报废摩托车,督促一批无牌无证摩托车办理手续,建立良好的摩托车通行秩序,有效遏制摩托车飞车抢夺犯罪的上升蔓延势头。
    工作措施是加强路面检查,强化固定检查站,加大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对饭店、商场、车站、银行等重点地区的可疑车辆密切注意;坚持“四个”必查:即两名男子骑一辆摩托车必查,无牌假牌外地牌摩托车必查,车牌用物体遮挡、倒挂或模糊不清的摩托车必查,在金融网点、大型商场等重点部位长期等待观察的摩托车必查;事故处理加强对肇事摩托车网上信息比对,对涉嫌挪用号牌、假牌假证以及无牌无证的肇事摩托车,立即查扣; 科研所要提供技术支持,车管所要把好机动车及驾驶人的登记、审验关,指挥中心及各单位指挥分中心要明确监控分管领导和责任民警,做好录像资料调取工作。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要求,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依法处理,严格执法。并与当前开展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等结合,加大查处力度,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此项整治行动纳入考核奖惩,凡因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造成此次工作无法顺利落实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   王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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