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30日在中山高速公路违章扣了15分,事后已在当地通过考笔试取回驾驶证了。2010年4月1日/2010年7月30日/2010年8月10日,分别在中山坦洲镇驾驶两轮么托车违章三次一共扣了16分,已到坦洲交警大处理完毕,当时我已咨询过那位交警同志,我的驾驶证有没超分,答复是无,那我又回到驾协年审,一看还是超分了,那只好又回大队问过明白,答复还是说我的驾驶证无超分不需要考试,然后又跟我说叫我去市交警支队查询,几经周折听过的结果还一样的答复,但到2012年5月9日我到坦洲驾驶员协会办理年审时说我的驾驶证扣31分并且暂停使用,我的驾驶证是A2,记分周期是5月,那天我去坦洲大队问当时跟我处理违章的那个交警同志,答复是连我都搞不懂,不停地向上级打电话并且把我的情况上报到省支队,然后叫我回去等电话。交通违章处理完两年到都未撤分,究竟为何?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支持与信任!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知悉,同时我们会将此情况转送中山交警支队进行处理,并责成中山交警支队对您进行回复,请您直接与中山交警支队进行联系,电话(0760)23188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