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员现场执法滥罚款

提问:

  本人于2011年12月2日22:00左右,开车经过G205五华县路段,在该县收费站处接受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例行检查。在检查过后,其民警对我说:副驾座人员未系安全带,请下车接受处罚。可我当时一看副驾座朋友的确是系了安全带。于是下车与其理论,结果他们不予理会,最后只能与开单警员123466讲道理,可他给出回答是:“你的副驾座人员之前没系安全带。”于是我气愤的问他:“现场执法还可以处罚过去或未来的交通违法行为吗?”他给于更令人气愤的回答:“你们啰嗦也没用,不管你认不认,反正法律没有规定不可以这样罚你,我们就是有权处罚你的。”当时现场有五位警察,我只抄到了三位警察编号,分别为:123466,123491,123423.其他两位不给我抄,还给我撂了一句话:“你抄记号码都没用,我们是队长带队,你有本事就去投诉吧.”最后无奈拿着拒签的处罚决定书走人。给我看,这就是一帮地痞流氓强盗,什么地方交警!我渴望省厅警官们能给于小小公民一个公道的答复!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编号:4414241000700504。当事车牌:粤B74B19.被处罚人:赵强 电话:13691749912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员编号123466,123491,123423我后来在梅州交通网也投诉过,只得到一个回复(请到当地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难道我就只有为强迫式的200元罚款去再花600元路费搞什么行政复议。。。。。。。

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警工作的监督与信任!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知悉,同时我们会将此情况转梅州交警支队限时查报,并责成梅州交警支队对您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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