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的回复,我的确想通过复议搞清楚一下2012年2月12日的违章是怎样回事,但浏览韶关公安局网站后发现,要投诉,门都没有!更别说申请复议。所以再次请教申请复议的相关路径,谢谢!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支持与信任!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具体申请方法,建议您直接与韶关交警支队联系,电话:(0751)846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