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员在车里面,坐在驾驶位上候人时,因过于疲劳而睡着了,前面不到二十分钟,执行人员没有提醒当事人将车开走的情况下,直接开罚单(罚单编号4404027900020218 ),根据交通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二、在1月9日,本人在珠海公安网内进行申诉(20120109104158122),为什么二个月快到了,依然不见答复,车辆快到年审,对此情况如何处理?请给予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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