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2月8号回深圳被罚款超速,2012年2日29号很小心的经过韶关G4结果又罚款也是超速。事后我问别人他们的说也在那个地方罚过几次了,说只要经过基本都会被罚款!!!请有关部门调查一下是什么原因,难道是敛财 ,要么就是提示不醒目! 处理地点: 武江区龙归镇社主。京港澳高速韶关段北行石门坳隧道
回复:汤赛锋网民:京港澳高速公路(G4)韶关段为山区重丘高速公路,路况复杂,雨雾天气多,且临崖、长下坡、大转弯、隧道群等危险路段偏多,高速公路业主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行业《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把京珠北全路段车辆限速设置为80公里/时,其中京珠北路段所有双车道隧道路段,包括您所反映的北行石门坳隧道,限速设置均为60公里/时。另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在上述路段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此举也是国家及法律赋予的职责,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罚款全部上缴国库,不存在敛财之举。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希望我们能共同从您所投诉的事件中受益,为建设平安广东、幸福广东而努力。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及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