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福区四方坪地区社会服务中心门口停放的这辆无牌捷达小车,年检有效期为2008年12月。
一些长时间停驶的车辆(俗称“僵尸车”),长期占道并存在安全隐患。市民如何处理,又该向哪举报?目前,长沙公安交警把“僵尸车”的清理、整治工作纳入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以长期占道停放的车辆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3月25日,岳麓区交警大队出动警力拖走9辆“僵尸车”。长沙公安局交警支队表示,市民发现“僵尸车”,可拨打122或向就近的交警中队举报。
整治 “移动仓库”被交警当场拖走
3月25日上 午,岳麓区交警大队四中队对大学城附近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一辆银色微型车轮胎已没有气,车身锈迹斑斑,连尾门都松动了,一碰就掉在地上。车厢内塞 满了经营夜宵用的塑料桌椅,还有伸缩棚。紧随其后,是一辆车牌号为湘A58056的微型车,该车车身布满灰尘,显然长时间未开动过,里面同样堆放着塑料桌 椅,俨然成了“移动仓库”。
“这 些车长期占用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公共停车场,不仅妨碍车辆、行人通行,而且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尤其是在夜间或视线不良的环境下,违法占道停放的车辆 就像一个路障,危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若与此类车发生交通事故,很可能连对方当事人都找不到,合法权益保障更是无从谈起。”执勤民警姜沁当即指挥拖车将其拖走。
目击 城区还有不少“僵尸车”
3月25日下 午,在湘湖路王府花园东门口看到,一辆车牌号为湘AC8820的微型车逆向停放在路边,左前轮都瘪了。车厢里面的座椅被拆除,堆放着大量水果筐,里面装着 各种水果。知情者告诉记者,车主将这辆没用的车当做水果“仓库”,平时白天在旁边的人行道上摆摊卖水果,若是夏季,则晚上也出来卖。辖区交警中队中队长程 艳平立即联系车主移车,否则将强制拖走。
处置 经公告3个月内不接受处理将销毁
从 摸排信息来看,此类车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营转非的车辆,本身只有8年使用年限,过了年限后属报废车辆被人遗弃;车辆年检有效期超过3个检验周期,属于报 废车,因价值不高被遗弃;车况较差,外观、内饰、车辆性能均极差,遭人遗弃;比较陈旧的无牌车辆,补办手续过于繁琐而遭遗弃。
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对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及背街小巷进行全面排查,对长时间停放的停驶车辆进行登记造册,逐车联系车主。对无法联系到车主或经通知车主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自行移走的,将一律强制拖移车辆,经公告3个月内不接受处理的,报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法报废销毁车辆。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若车辆已无使用价值或需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可找有资质的汽车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和销户。遗弃车辆后违法占道停放造成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实施人需承担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