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女士于2月13日将爱车通过宝驾P2P租车平台租赁给别人,却在16日发现有人在网上低价销售她的车。至此,她才得知车辆丢失。新车主称车是 从他人手中买回的,要车得掏钱。宝驾(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正积极配合张女士找车,等事件有法定结论之后再讨论解决方案。目前,警方已立案 调查。
爱车出租丢失
“我在宝驾租车的APP上发布了信息,打算过年时把车租出去。”张女士告诉北京晨报记者,“我是2月12号注册的,宝驾公司来找我验证拍照,并在车里 装了定位仪。13日该公司联系我说有人想租车,已验证了租车人信息,并发短信说租车人已支付交通违法押金,我可以在平台上确认此次交易,把车辆交给对 方。”
“租车人是一名谭姓男子,13日晚上在望京交车,我看了他的身份证,核实他跟宝驾通知我的是同一个人,当时他没有带宝驾提供的打印版车辆交接单,我们就手写了一份交车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出租时间是2月13日到19日,租金1900元。”张女士回忆道。
张女士表示,16日中午她朋友在网上看到,一个微信号为“霍霍抵押车行”的人在朋友圈卖车,并附有联系电话及六张车辆图片。“朋友发给我,我一看这不就是我的车吗,就赶紧联系了宝驾,那边说也发现了GPS异常,才知道车丢了。”张女士说。
张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购车发票,上面显示,张女士于2014年12月4日购买了大众高尔夫7豪华版轿车,价税合计148900元。“我今年1月份才上的牌照,才用了一个多月,租出去就丢了。”
想赎回车得花钱
张女士随后联系了宝驾员工,并假装买车人联系到“霍霍抵押车行”的卖家。对方自称姓孙,在河北廊坊“花了55000元从一位叫武明的人手上购买,想要 回车得掏钱”。宝驾租车平台工作人员称,16日,张女士车辆GPS出现断电报警后,他们立即联系了租车人谭先生,但对方已关机。
“GPS系统显示车辆在河北廊坊市霸州市,其实是我们先赶到的,随后张女士才去。我们跟孙某约在一家宾馆门口,一看到车,我就认出是张女士的,”宝驾 租车平台法律顾问原先生回忆称,“我向北京及当地的民警都报了警,当时场面非常混乱,对方很嚣张。我是外地的,需要回老家过年就先走了。想着把事情交给警 方调查。”
“当时钥匙在对方手上,他们还开了两辆吉普车把我的车堵在一个院子里。我自己的车不可能自己再花钱买。”张女士说,“我都见到车了,也没能开回来,车牌照还在上面呢。”张女士表示,随后一再联系孙某,对方都不愿交车。
2月16日,朝阳公安分局立案调查此事。目前,张女士的车在机动车综合信息查询网站上已处于“被盗抢”状态。
租车无三方协议
“我把车租出去,除了交车,所有的操作都是在APP上进行的,没签订协议,没想到出现问题会怎么样。”张女士说。而宝驾租车平台风控部门一位刘姓员工 表示,在宝驾APP平台注册时就有一《宝驾服务条款》规定需事先阅读,其中第10.5条规定:“宝驾不就任何车辆的损毁、失窃、故障或任何由此产生的直接 或间接费用承担任何责任,宝驾将采取合理措施协助会员处理损毁、盗窃或故障,但无义务承担相关的费用或开支。”宝驾租车平台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宝驾服务条 款及平台规则规定,“短租一周之内不需要签三方协议,而且宝驾为每一辆车都投有保险。车主也可以在APP上通过GPS实时监测车辆情况。”
宝驾租车平台法律顾问原先生表示:“张女士希望公司出钱把车赎回,但我们不可能与犯罪分子做交易。我们的服务条款就写明了对于这样的事件我们无法负 责。”而专门负责处理此事的宝驾租车平台员工黄先生表示:“这件事是刑事案件,由警方具体负责。我们一直很积极地配合警方和孙女士找回这辆车。保险这块因 为涉及到诈骗不给赔付。等事件有法定结论之后再讨论解决方案。现在事件正在进行中,说赔偿还太早,但我们一定会负责到底。”
■律师说法
公司相关规定
疑似霸王条款
北京李建成律师事务所张雪东律师表示,《宝驾服务条款》中10.5条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另有约定,规定车辆受损的相关 责任就按约定来,现在没有协议,那就需要在警方调查之后才能界定租赁平台在整个过程中有没有过错。宝驾(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中间平台有核实承租人 信息的义务,即使调查之后这个公司尽到了责任没有过错,也可能需要负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