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是汽车行驶中的正常现象。但是,超车又是比较复杂和危险的操作过程,因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
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和从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超车应选择道路宽直,视线良好、道路两侧均无障碍,被超车前方150米以内没有来车,并在交通法规 许可的路段和情况下进行。超车时,须先开左转向灯,向前车左侧靠近,并鸣喇叭(禁止鸣喇叭地区和夜间须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通知前车,确认安全及前车让超 后,加速并与被超越车辆保持一定的横向间距,从左侧超越。超越前车后,不可向右急转动方向盘,应保持超车时的速度,在超出被超越车20米以外再开右转向 灯,驶回原车道。
在下列地点或情况下,不得超车:
(1)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
(2)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
(3)被超车正在超车时。
(4)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桥、漫水路时。
(5)通过胡同(里巷)、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下陡坡时。
(6)掉头、转弯时。
(7)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
(8)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9)喇叭、刮水器发生故障时。
(10)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11)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在超车过程中,如果发现道路左侧的障碍或横向间距过小而有挤擦可能时,尽量不用紧急制动,以防因路拱发生侧滑碰撞,应稳住方向盘,不要左右转 动,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当拉开距离,然后再伺机超越,千万不可冒险强行超车。在超越停驶的车辆时,应减速鸣喇叭(在非禁止鸣喇叭地区),注意观察,保持警 惕,并留有较大横向间距,随时做好紧急制动的准备,以防止该车突然起步驶入行车道而发生碰撞,或驾驶员突然开启车门下车。尤其是超越停在车站的客车时,更 应注意被停车遮蔽处骤然出现横穿公路的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