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市区部分道路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市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市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园岭一街(园岭四街口至红荔路口)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二、园岭西路(红荔路口至园岭四街口)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三、园岭九街(园岭东路口至红岭中路口)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四、华发南路(南园路口至深南中路口)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五、爱华路(深南中路口至南园路口)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六、蜜园路(桃园路口至柑园街口)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七、柑园街(宝安北路口至梨园路口)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八、本通告自2015年2月15日至2015年8月14日施行。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行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凡违法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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