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2月份养路费征收工作实际,东港分局与东港市交警大队车管科签订了12月份协作协议.目的是利用交警部门办理车辆异动时,为养路费把好关,杜绝12月份养路费流失.具体内容包括:
1,对车辆新增、转入、过户、转出、报废要把好养路费审核关.
2,对车辆检验时要把好养路费审核关.
3,对补换发车辆牌证的车辆要把好养路费审核关.
4,对报停车辆把好养路费审核关,依据征稽部门提供的车辆报停清单,对报停车辆进行冻结,停止对报停车辆办理异动手续.
对于以上四点,车主办理业务时,必须出具征稽部门的养路费缴讫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