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科目三考试你被安全员忽悠了吗?

 正在学习驾驶技术的学员朋友,你在驾驶证科目三考试过程中是否有安全员以打点考官、能让你考试舞弊、承诺交钱考试就能过关等为由向你索取财物,请你不要上当受他们忽悠。

  过去,由于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实行人工评判,考试过程中的人为因素较大,考官之间评判尺度不统一,学员一到考试时就想尽办法托朋友、找关系,有的还通过向安全员送烟、送钱等,让自己能顺利通过考试,使得驾考行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的考试有失公平、公正。

  为解决驾驶人考试过程中的不公平、公正现象,杜绝考试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积极推行驾驶人 考试的智能评判,施行“阳光考试”,让考试在阳光下运行,现已达到驾驶人考试全程音视频监控和考试项目评判全部智能化,实现了考试的科学、客观、公平、公 正。

  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三考试安全员的职责仅限于学员考试过程中的行车安全,公安机关让安全员上车陪考,目的在于一定程度上可消除学员的考试紧张感和 最大限度避免考试过程中交通事故的发生。对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的,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2、申请人以欺骗、贿 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在此特别提醒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学员朋友们,在考试过程中不要心存侥幸,受安全员的忽悠,否则会得不偿失,公安交警部门将严厉查处驾驶人考试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学员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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