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儿子从后车门上车,绑匪尾随进车持刀绑架,这起儿童绑架案,开车的家长值得看看,法官提醒:出门在外,要尽量减少孩子单独活动时间。
“别喊,快给你家里打电话准备30万吧,4点前拿不到,我就把你儿子手指头给剁掉……”从超市出来的陈女士进驾驶室开车,7岁的儿子飞飞(化名)单独朝右后门走去,没想到,一“书包男”尾随其儿子上了车,拿刀抵着孩子的脖子索要30万赎金。
因犯绑架罪,5月31日新密法院当庭判处该绑匪杨某有期徒刑12年。主审法官杨晓君提醒,家长们带孩子外出时,要尽量减少孩子单独活动的时间。
案件:7岁儿子从后车门上车 绑匪尾随进车持刀绑架
2014年11月20日中午,家住新密市的陈女士将车停在路边,然后下车和7岁的儿子一起进超市购物。进超市时,她发现路边蹲着一个拿书包的男子,以为也是孩子家长。
等购物出来,陈女士让儿子从后面上车,自己绕到另一侧进入驾驶席,“因为我的车停在路右边,驾驶室一侧挨着机动车道,我就让他自己从人行道那侧上车了”。
“别喊,快给你家里打电话准备30万吧,4点前拿不到,我就把你儿子手指头给剁掉……”刚坐进驾驶室,陈女士便听见车后面传来一个陌生男子的“威胁”。
回头一看,原来是刚才进超市时蹲坐在路边拿书包的陌生男子,只见他左手勒着儿子脖子,右手拿把尖刀抵在儿子颈部,“那一刻,吓得我心惊肉跳,嘴里连说‘好,我准备’”。
“千万别报警,否则……”陈女士要打电话给老公邢先生时,“书包男”又说话了。
“不会的,我孩子的命要紧。”陈女士忙安慰“书包男”。
孩子爸果断报警,和“绑匪”机智较量
邢先生接到电话后,果断报了警,并在警方的指导下答应给钱,并安抚“书包男”情绪,约定交钱地点,同时等待特警增援。
当天下午4点多,双方来到预定交易地点。邢先生交给“书包男”一个纸袋,告诉他纸袋里有10万块钱,“我老公跟他说,钱给你了,你能不能给我你的刀?他不同意,我们又说你放了孩子,我们大人做人质,他还是不答应。他说这么久才给10万,是在耍他吗?”
随后,“书包男”将陈女士和儿子转移到邢先生开来的车上,叫陈女士开车,希望开到附近山上。
可他不知道的是,此时公安民警已经跟上,郑州市赶来的特警增援也已经到达。警方便衣驾驶一辆私家车故意超到陈女士车前并降低车速,逼着“书包男”降低逃跑速度。
孩子被成功解救
“书包男”发现自己车后面始终跟着一辆车后,越来越紧张,在车终于行驶到凤凰山景区半山腰时,他叫陈女士停车。
“我觉得我被警察包围了。”法庭上,这名姓杨的男子说,“看他们(特警)过来时,我心里算是有准备的吧,觉得孩子爸应该会报警的。”
警方两面夹击,趁着一名便衣特警和杨某交谈,其他特警迅速砸烂小轿车后座窗户,一侧特警逮捕杨某,另一侧特警抱出孩子。
杨某在被抓捕过程中持刀致被害人7岁的飞飞脖子划伤,还有一名抓捕民警左手食指受伤。经鉴定飞飞伤情为轻伤一级,抓捕民警的伤情为轻微伤。
绑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杨某交代,去年年初,32岁的他刚刚和有两个儿子的妻子离婚,开个水果铺又赔钱倒闭了,“我感觉种种的生活压力把我逼上了绝路”,于是他准备挟持人质“要俩钱花花”。
法庭上,杨某表示自己并没有想要伤害孩子的意思,“我也有孩子,和她的差不多大,所以我上车不久,就把刀收起来了”。
最终,杨某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
提醒:出门在外,要尽量减少孩子单独活动时间
为何将目标锁定陈女士和她的儿子?“选择单独带孩子出行的女性,成功率高。”杨某说,因为孩子受到威胁时,妈妈们很容易就范把钱拿出来。
问及为何带个书包作案?杨某也不避讳:“大家看见我手上的书包,都不会怀疑我是干坏事的。”而其实他的书包里装的都是刀、黑色口罩、黑色鸭舌帽子、手套等作案工具。
主审法官杨晓君说,父母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道防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必须时刻提高危机防控意识和危机处理水平,带孩子出门时要随时留意观察孩子,尽量减少孩子单独活动的时间。
同时,杨晓君也提到,危害发生时,要和本案中的家长一样平复内心,沉着应对,一切以自身和家人的人身安全为主,要想方设法和犯罪分子周旋,争取被解救的时间。
对于那些和本案中杨某有一样想法的不法分子,法官也想提醒两句:“我们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犯罪分子也会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