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李某这次算是彻底被微信“绑架”了。他开车时玩手机看微信入迷,结果撞到一名骑车人仍浑然不知。后来被撞者身亡,日前,他被北京昌平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而且因为其有逃逸情节,或将面临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公司老板李某这次算是彻底被微信“绑架”了。一天开车回家的路上,他看手机微信太入迷,结果撞到一名骑车人仍浑然不知。到家后,他看到自己的挡风玻璃开裂,还用手机拍下照片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配文曰“后怕”。次日,当警方根据监控录像找到李某时,李某的“后怕”变成了“真怕”,他日前被北京昌平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而且因为其有逃逸情节,或将面临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 案情:司机开车玩手机撞人并未停车称毫不知情
男子李某今年30岁,是一家公司的老板。
2015年4月4日晚上,李某和朋友在海淀一家饭馆吃饭。晚上吃完饭后,李某独自开车回自己位于昌平的住处。当晚8点半左右,当李某开车行驶到生命科学园东侧一条南北路红绿灯路口时,正好遇到红灯。在等红灯的时候,李某觉得无聊,就拿起手机看微信。等绿灯亮时,李某仍未看完,因此李某在再次启动车子后,仍然时不时低头看微信。
在此期间,李某突然听到“啪”的一声,他感觉车子撞上了什么物体。据李某事后的供述,李某说他当时并未看到人,只是发现右侧的反光镜被折到几乎贴到车窗上。李某并没有在意,就开车离开了现场。回到住处后,李某才下车查看情况,发现前挡风玻璃右侧已经裂开。李某还用手机拍下了照片,并写上“后怕”两个字,发到朋友圈。
事实上,李某撞的是一个骑自行车的路人。被撞的骑车人姓王,今年只有20岁,是当地一家公司的工人。当晚下晚班后,他和工友骑自行车返回住处,工友骑着自行车在其身后大约200米处。李某开车将王某撞倒后,王某的头部被严重撞伤。后面的工友赶上来,发现王某被撞伤,立即拨打120并报警,将王某送往医院。4月11日,王某终因伤势过重去世。
事发第二天,当地警方根据监控录像找到了李某,李某这才意识到,他头天晚上撞到人了。
记者从昌平检察院获悉,李某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
北京昌平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李某因为玩手机看微信将路人撞伤,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且在事发后没有下车救助,导致被撞伤的王某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而死亡,因此构成交通肇事罪。另据了解,事发后李某没有向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 追问:
1、主观不知道算不算肇事逃逸?
“确实不知情”不算逃逸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明祥教授表示,肇事逃逸应该是一种主观行为,要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或者应该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说自己不知道,但有现场的证据证明当事人“应该知道”,也算是一种主观行为,也是肇事逃逸,但并非所有的离开现场都算肇事逃逸。比如在晚上光线不太好的情况下,确实没有感觉到发生交通事故,也没有发现,因而离开现场,并不能算是肇事逃逸。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称,像大卡车存在视线死角,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确实不知情而离开现场,就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2、李某称“没看到”,是不是逃逸?
李某属“应能看到撞人”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在此案中,李某并未立即停车查看,也没有保护现场,并未有保护受伤人员的行为,因此属于肇事逃逸。虽然李某声称自己没有看到撞到人,但他的前挡风玻璃都被撞裂,应该能看到撞到人。即使真的没有看到撞人的情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也有义务下车查看,保护现场,但李某并未停车查看,而是径直离开,因此属于逃逸。
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教授表示,在此案中,司机在主观上属于应当知道。因为即使后视镜看不到,但撞到人的震动是不一样的,而且伤者并未当场死亡,被撞的时候应该会有喊声,司机说自己不知道撞到人的解释很难说服法官。
3、李某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面临7年以上有期徒刑
余凌云指出,李某本来就是夜间开车,又玩手机看微信,更应加重处罚。按《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李某肇事逃逸且事发后未赔偿受害人家属,因此将被从重处罚,面临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 专家说法:玩手机分散八成注意力
交通安全专家郝满良告诉记者,驾驶时对精神集中的要求非常高,是至关重要的安全保障。李某的事故属于典型的精力不集中引发的事故,因为他和行人是同向,而同向发生事故的几率非常小,容易发生事故的是转向(转弯)和对向(对面行驶)。
郝满良说,我国交通法规定驾驶时不能接打电话,是因为接打电话、玩微信等要分散驾驶人80%的注意力,而剩下的20%注意力不足以保证安全驾驶。所以,接打手机、玩微信等行为已逐渐成为“马路杀手”之一。
一般来说,驾驶人在路面上从眼睛看到异常路况,反映到大脑,再从大脑指挥刹车,再到车辆完成刹车,整个过程加起来的距离才是制动距离;从时间而言这个过程通常需要0.45秒至0.7秒,极少人反应非常快,比如郎平只需0.21秒。可即使以郎平的反应速度而言,如果是60公里的时速,车都已经开出五六米了,一般人则至少开出12米。另外,在大脑发出刹车指令,并使车辆停下的这段距离内,称为“非安全区域”,如果有人进入这个区域,非死即伤。
经记者计算,一辆车的行驶速度如果为60公里/小时,那么每秒钟的行驶距离约为16.7米。根据此前网络上的试验,在时速60公里行驶时,看一条80字左右的微信,盲驾了约3秒钟,也就相当于盲驾50米,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刹车至少需20米。
■ 开车玩手机可罚200元
据一名一线交警告诉记者,近年来,一边开车一边玩微信等玩手机的“低头族”司机逐渐增多,因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在随之增加。该交警告诉记者,本市一线交警处理事故时发现,时常有司机称,发生事故是因为“低头看手机或者捡手机”,等抬头的时候,已经撞了人或者车。除发生事故外,还有一种现象是,路口等红灯时,绿灯亮了起来,可车辆迟迟不动,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司机正专心低头玩手机。
郝满良说,按照交通法,出现接打手机等行为应处罚200元。这条规定,在交通法中属于约束性、倡导性条款,这样的条款还有不少,比如交替行驶,虽然规定了不交替行驶处罚100元,但事实上没有处罚过。国外也同样有这样的规定,这些条款需要驾驶人自觉遵守,不能依赖交警的执法。当然,交管部门有执法的设备和手段,路面交警发现后也会对司机进行处罚。
■ 相关链接
人大代表曾建议开车玩手机入刑
据报道,去年一江苏常州公交车司机将一个骑车的老大爷撞倒致其身亡,在不到7分钟的时间内,这位司机一共低头看了39次。这起事件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的关注,在2014年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讨论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中,就有人建议,将开车玩手机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
提出此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沈金强称,开车时玩手机和手持终端造成“盲驾”,比醉驾和毒驾更具危险性,危害程度更大,如果将此类行为入刑,相信会降低驾驶风险。
据报道,其他国家也规定,开车玩手机面临的后果很严重。如英国将开车玩手机视为与酒后驾驶同样致命,如果司机开车时因发短信等行为分心造成致死车祸,肇事司机将面临最高14年的监禁。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把开车玩手机定义为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