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的有关规定,2015年广州车辆车船税价目表,如下表:
广州车船税价目表(含各种排量车型 2015年有效)
税 目 计税单位 年基准税额 备 注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0升(含)以下 每辆 18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 36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 42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 72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 18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 3000元 4.0升以上 4500元 商用车 大型客车 核定载客≥20人每辆 60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中型客车 核定载客10-19人每辆 480元 货 车 整备质量每吨 96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48元 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96元 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96元 摩托车 每辆 36元 船舶 机动船舶 净吨位≤200吨每吨 3元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净吨位201吨-2000吨每吨 4元 净吨位2001吨-10000吨每吨 5元 净吨位≥10001吨每吨 6元 游 艇 长度≤10米 每米 600元 长度指游艇总长 长度11-18米 每米 900元 长度19-30米 每米 1300元 长度≥31米 每米 2000元 辅助动力帆船 每米 600元注: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