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安网玉林讯(通讯员韦绍楼)3月9日凌晨1点多,玉福大道洋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一辆黑色轿车碾压一名躺在路中间的男子致死后驾车逃 逸。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技侦部门的协助下,抽丝剥茧,很快将嫌疑人锁定,第三天将已逃往广东的福绵樟木人叶某劝导归案。此起案件中,机动车 驾驶人肇事后心存侥幸仓皇逃逸的心理暴露无遗,为了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决定再现此案的案发及侦破过程,利用肇事司机现 身说法,起到警示教育效果。
4月16日,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邀请玉林市电视台深入大队了解案情,补拍案件发生过程及侦破过程,并到市看守所采访犯罪嫌疑人,利用活生 生的案例告诉广大驾驶员:当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保护现场,报警等待处理,而不是心存侥幸,企图逃避法律惩罚。
在看守所内,已经批捕并戴上手铐的叶某悔恨不已,他说,当得知自己碾到人后,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逃离现场,然后远逃广东,以为深夜无人看见,警方不会查得出是谁肇事,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仅在三天之后,交警就给他打了电话,劝他尽快回来投案。
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宣传中队中队长李福红亲自到看守所当面采访了叶某,面对面分析了整个案情,指出:本案中,若叶某能采取正确的做法,发 生事故后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等候处理,或许,他所负的责任或许要轻得多,但他却选择了逃逸,性质就变了,依据国家法律,不但要负民事责任,还要负刑事 责人,这就是心存侥幸所付出的代价。
叶某悔不当初,他对着电视台记者的镜头说:“我想对各位开车的朋友说,大家应该从我的案例中吸取两个教训,一是开车不能开得太快,开快车很容易出事; 二是一旦发生了事故,不要想着逃跑,要停下来查看情况、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心存侥幸是行不通的!正应了那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玉林电视台记者对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这种以案说法的做法十分赞赏,他们也非常喜欢言之有物的宣传教育形式,既增强了节目的可看性,又起到极强的警示教育效果,希望交警部门多提供类似的素材,他们也乐意为提高整个社会的道路交通文明鼓与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