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免责条款”是非多 车主要仔细看清

  买了车险并不一定“保险”,我办了多年的保险纠纷案件,其中绝大多数是涉及车辆的保险,原告基本都是按正常保险理赔程序得不到赔偿或得不到足额赔偿的车主。

车险“免责条款”要仔细看清

  车主一般会认为:我买了保险,出了事故,就应该得到保险赔偿。而保险公司则拿出保险条款,一条条地指出保险事故中存在各种保险公司免赔情形。这时,车主要么认为自己根本不知道有这些条款,要么认为这些条款排除了他作为被保险人获得赔偿的权利,因而无效。

  在这里,我想给广大车友提个醒,在购买车险时务必仔细看一下免责条款。虽然车险条款内容密密麻麻,但找出其中的免责条款一节并不困难,条款文字也大多通俗易懂。这对广大车友防范保险理赔风险是很有裨益的。

  以下列举几种出现纠纷较多的几种情形,也许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投保车辆损失险时应注意是否足额投保。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均会建议投保人以新车购置价作为保险金额投保,新车购置价是购买一辆同型号的新车 的价格,如果按此金额投保,理赔时不会被打折。但有的车主认为自己的车已是旧车,不值得按这么高的保险金额投保,这样保险费可以低一些,于是选择了低于新 车购置价的保险金额。由此,车主必须注意,如果你选择的保险金额低于按一定折旧计算的车辆现值时,一旦发生车辆损坏的事故,保险公司在赔偿时是要打折的。 车主在投保时一定要先按保险条款中载明的折旧比例计算一下自己车辆的现值,再决定自己要投保的保险金额,尽量使保险金额高于车辆现值,否则就是不足额投 保,所受损失不能得到全额赔偿。

  2、车辆应按规定时间年检,驾驶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驾驶证年审。当车辆在超过规定的年检有效期后仍上路行驶,或者驾驶员所持驾驶证已超过年审有效期的,此时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免责的。

  3、临时牌照过期的不应上路行驶,否则出现事故,保险公司免责。

  4、驾驶员被扣分超过12分的,不应再驾驶车辆,否则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免责。

  5、酒后驾车或者事故后逃逸,保险公司免责。

  6、当路面出现积水,且积水有一定深度时,驾驶人员一定要仔细观察积水情况,并判断车子能否安全通过而不至于熄火。建议无相关车辆结构常识及涉水行驶经验的车友尽量不要涉水行驶。因为各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里一般均明确:保险公司对发动机因进水而损坏的损失不予赔偿。

  (作者简介:徐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审判员,1972年2月生,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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