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安全网河池讯 为强化南丹县城区主干道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现阶段城区道路实际,决定自2015年4月10日起,对铜江大道、丹城大道部分路段实施车辆单 向通行和禁止停车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铜江大道全段由北向南(进城方向)实施车辆单向通行。
二、丹城大道从新城路口由南向北(往小场方向至高速路匝道交叉处)实施车辆单向通行。
三、在丹城大道、铜江大道行驶的车辆需改变行驶方向的,须通过丹城大道、铜江大道之间允许掉头的互通通道进行掉头。
四、封闭由铜江大道直行进入吉朗三期小区方向的路口;铜江河西侧吉朗三期小区桥头至虎形路口的道路作为居民区通道,不通行过境车辆。
五、铜江大道全段禁止停放各类车辆。
六、丹城大道从虎形路口至高速路匝道交叉处路段禁止停放各类车辆。
请过往车辆驾驶人自觉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自2015年5月1日起,如有违反上述通行、禁停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