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章的申诉东莞市道滘镇万道路昌平测速点被拍照超速行驶

提问:

  本人于2011-11-10 07:36:00驾驶车牌号为粤S750FM的小汽车经过东莞市道滘镇万道路昌平测速点被拍照超速行驶,前两天到东莞市道滘镇小河牛仔洲道滘交警大队查询情况,告知我超速,限速60公里我的车速80公里。给我看了三张照片,第一张后辆车跟我后面,第二张之前跟后面的车与我同行,第三张该车超到我前方,就是这样认定我超速的。我怀疑是超我车的车超速而误拍了我。但该交警不理会我的申诉理由,说认为有问题找质检局检查设备。具体理由如下:   1、这条路在我家门口,我非常清楚这里有测速60公里,因为有亲戚都在这拍过照超速,所以是非常注意限速驾驶。   2、我的车是新车,只行驶了1千公里,而且我也是新手所以不管有没限速都是低于60公里时速在驾驶。   3、旁边的车在超我的车,超完我车后我的车挡了他的后面,很可能是这样误认定我超速了。   4、请有关领导能重新认定!谢谢!

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警工作的监督与信任!如果您对行政处罚结果有异议,建议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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