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地区5月1日起“黄标车”市区限行!

5月1日起,“黄标车”六安城区限行。小编从该市交警部门获悉,为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提高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六安市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六安市有关部门决定对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下简称“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

自 2014年5月1日起,每日7时至19时,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执行紧急任 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指挥车和军车不限,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出行交通工具暂不限行。对城市建设需要等特殊情形,或沿途单位、居民 确因无法绕行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许可后,可临时通行。

限行车辆标准为“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限制通行区域为六安城区解放南路平桥路口起——解放中路——皋城路——淠望路——皖西大道——大别山路区域内的路段。

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每日7时至19时为限行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驶离限行区域。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由环保部门核发,车主凭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排气检测合格报告单》向设立在市车管所内的环保窗口申领环保标志。环保标志应当粘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处。

另悉,根据六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需要,该市今后还将逐步扩大限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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