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4月1日起客运班车由八中路口进入中山南路要被处罚

  广西交安网桂林讯(通讯员聂梦娴 董永骏)从4月1日起,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象山交警大队开展班线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并于八中路口设立警示标牌 和路线牌,提醒经过车辆注意绕道,对于仍旧违规经由八中路口进入中山南路的市际、省际客运班线车辆将进行处罚。据悉,截止昨天下午17点,共处罚不按规定 路线行驶的客运车13辆。

    早在2013年12月,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就联合对客运班线车辆进出汽车客运站的行驶路线做出了规定,禁止往北的市际、省际客运班线 车辆经由八中路口进入中山南路,只允许通行银锭路、环城西二路西门菜市路口至香江路口一段、环城西一路、环城南三路、凯风路、黑山路、翠竹路、鲁山路、机 场路,禁止由其他道路进入市区。

    规定颁布初期,交管部门对违反规定路线行驶的班线车以宣传教育为主,绝大多数班车驾驶员都能自觉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但近期有少部分班车驾驶员怀着 侥幸心理,违规通行中山南路进站,并且存在沿路随意上下客、慢行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如逢上下班高峰期,极易发生交通堵塞。因此,交管部门决定对此行为进 行处罚。

    昨天早上9时30分,象山交警大队在八中路口至瓦窑西路开展班线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在瓦窑西路发现一辆违规行驶客运班线车,执勤民警立即上前 将其拦停,并对司机说明违法行为。然而司机对于处罚表示不满,连称没有收到通知。民警耐心向其解释禁行规定早在2013年就已实施,同时对司机进行耐心劝 导,最终司机承认了错误,并接受处罚。

    象山交警表示,从4月1日起,对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客运班线车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规定,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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