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到你”乌市河滩外环路开始退费

据了解,2015年,首府高度重 视改善民生工作,在市委十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明确提出,要举全市之力办好百件实事。按照首府“民生改善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市 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1月1日起,取消乌市各类车辆及外埠车辆河滩路、外环路通行费用,作为首府今年第一项惠民举措。

   据了解,1999年以来,在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的前提下,乌市通过财政拨款、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先后建设了河滩路、外环路,极大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 状况,改善了市民出行条件。按照当年收费还贷有关政策,乌市自1999年1月开始收取河滩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于2019年到期;自2004 年10月开始收取外环路车辆通行费,收费年限为30年,于2034年到期。

  经测算,目前河滩路、外环路仍有共计103.2亿元贷款本息 尚未归还完毕。取消收费后,这部分资金将由乌市财政全额承担,以切实让利于民、改善民生。原来已缴纳河滩路、外环路通行费用的车辆,以2015年1月1日 为时限,多缴部分将予以退还,具体退款事宜将尽快另行公布。

  按照我市“民生改善年”的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河滩路、外环路车辆通行费(以下简称“车辆通行费”)。现将退付事宜通告如下:

  一、退付对象及范围

  已缴纳的2015年1月1日以后的车辆通行费。一次性缴纳2年通行费所优惠的部分不退费。

  二、办理退费业务所需资料

  1.通行费缴费票据原件(第四联红色联:缴款人收据联);

  2.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银行卡(银联卡)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要求详见业务办理流程,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影印。

  三、退付具体时间安排

  1.自2015年4月1日起,对资料齐全的本市私家车辆办理退费;

  2.自2015年10月1日以后,对资料不齐全的私家车辆和已缴纳月票、季票和年票的车辆办理退费。

  由于此次退费工作涉及面广、车辆数多,退费工作不设定终止时间。请广大私家车主合理安排前往办理时间,避免长时间等待。

  四、退费地点和方式

  退费采取集中办理的方式,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开设窗口统一办理。对车主提供的票据等资料审核无误后,在3-5个工作日内将退费金额打入车主提供的银行卡(银联卡)内。

  1.车主办理退费时,携带通行费缴费票据原件及行驶证原件先行领取发号单,在发号单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当日不办的重新领号,每天办理量为1600个左右;

  2.新闻媒体每周将退费相关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五、为避免交通拥堵,请广大私家车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退付地点。

  六、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车辆退费工作另行研究。

  七、咨询电话:11833345、96577、118114、12319。

  八、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近日将在媒体公布。

  编辑点评:即日起,对退费有疑问的市民可以拨打退费咨询热线11833345、号码百事通118114、城市管理热线12319进行咨询。

网址:m.weizhang8.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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